砸公交司机案宣判,邓某一时冲动获刑3年半悲剧
砸公交司机案宣判,邓某一时冲动获刑3年半悲剧,2018年10月29日乘客用牛奶箱砸公交车司机案昨日一审宣判:被告人邓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2018年10月29日乘客用牛奶箱砸公交车司机案昨日一审宣判:被告人邓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。那天邓某在乘公交车坐过站后,拎起手中的整箱牛奶砸向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,导致公交车与相邻车道的小轿车相撞,车上乘客受伤。这是拿别人的生命不当命啊,最近我们在新闻上常能看到打公交司机的事情,希望大家都管好自己的脾气,不要一时冲动,害了全车人生命。

事件回顾:
2018年10月29日11时许,邓某乘坐北京678路公交车行至万芳桥东站时,其自述因售票员报错站而错过下车,邓某要求司机停车,因车辆已出站司机拒绝其要求。邓某拿着其携带的牛奶箱至前门处准备在下一站洋桥西站下车,公交车行至洋桥西站后两次停车,邓某均未下车,理由是司机没有在678路指定位置停靠,公交车司机武某反复询问其是否下车,邓某没有下车,双方均情绪激动。

司机将车门关闭并向左打方向驶离站台,在司机刚起步时邓某手持牛奶箱对公交车司机武某进行殴打,在牛奶箱被夺下后仍拉拽、殴打司机,导致司机武某紧急刹车,与冯某驾驶的小客车右侧发生剐蹭,两车损坏,车厢内姜某、田某、于某,公交司机武某、随车保安路某均受伤。

事故发生后,安全路上发布了警报。当邓准备下车时,他被司机武某拦住了。邓然后伸了一条腿,试图踢开司机武某。他被拦住了,司机关上了门,等警察。根据评估,678辆公交车和汽车共计损失8140元,受害人姜某人身伤害程度轻微。被告邓某当天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杨桥派出所民警抓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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